Saturday, January 1, 2000

原點篇 : 基情十一刀

有人因故與男友鬧翻,互不瞅睬幾個月。 後來她掛念對方,也想到當初是自己不對,所以去電聯絡,看是否有機會復合。

男人接電話,女人試探地問候近況,問到最近有沒有拍拖?

"我己找到Lover,現在住我這兒。對我很好。"

女人失望 ---- 更失望的,他Gay了。 Lover 竟是男人。

以前,她是他的依人小鳥,他沒照顧她幾個月,一轉身,居然找到一個更強的男人來當保護者,他才是'依人小鳥'。

拎著聽筒,是她覺得肉麻。

前度男友變成同志?一點心理準備也沒有。 不致晴天霹靂(哪有如此誇張?太低估女人的應變能力了),此時卻百感交集: ----

  1. 內疚:都是自己做“女人”做得不稱職,令他對異性失去信心。是我害了他!

  2. 不忿:他憑甚麼跟自己"爭"做女人?

  3. 慶幸:幸好早日發覺,以免足深陷,浪費雙方的彈藥。

  4. 恐慌:會不會有"後遺"症?

  5. 恭喜:性取向明朗化,以後各自找尋真愛好了。 再沒牽掛。

  6. 自卑:嗚呼,竟然敵不過男人?有何顏面見人?

  7. 惋惜:一下子少了兩個機會。

摘自李碧華散文集"有點火"



《 緣起 》

緣於二零零零年的一時技癢,模仿李碧華的文筆為上面的文章寫了個續篇,並貼上李碧華於博學堂的留言區中。多得李小姐欣賞,並提議和讀者們來玩個遊戲,為故事續寫下去。


當時曾跨口地說會續寫故事下去,還寫了兩個章節放於自己的網頁上。

但"基情十一刀"這題目太邪門。在故事還沒完成就給某君插下基情一刀,傷得死去活來,就把事情擱置,遺忘。

時光一轉,我還故在,但世界就變了天。博學堂的留言區給砍了,發表文章的地盤歿了。

但現今人人一Blog,個個都在Blog 內暢所欲言,都成了作家。也見朋友寫了小說放到網上。於是,也心癢從電腦找回昔日文章,想把未完的故事完成。

我沒有完整故事大剛,也沒有人物設定。我也不是一個生活多采多姿的人,沒有豐富的經歷來做故事骨幹。更不想再跨口一定要完成故事。

那個故事就由它自由發展,看結局會否有一天出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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